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杨凌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根据《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陕知发〔2021〕17号)《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1〕44号)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知发〔2021〕6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设以下类别:

1.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推进项目;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项目;

3.专利技术转移运用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材料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其中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推进项目纸件一式5份(A4普通白纸胶装成册),其余项目纸件一式2份,普通装订;电子件以U盘存储一份,含word和PDF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简称)2021年度杨凌示范区××××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0日;

2.申报地点: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8号示范区市场监管局401室);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知识产权科 汪璇

联系电话:029-87032268

项目申报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未按申报程序、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可靠,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单位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

2.纳入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同一项目的重点单位不在我区项目支持范围。

3.对项目申报中数据造假、冒充核心专利及相关资质的申报主体,三年内不得申报示范区知识产权相关项目。

4.项目申报资料经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五、投诉建议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维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建议。

投诉电话:029-87035065

附件:

附件1:2021年杨凌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杨凌示范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4: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docx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