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出租方同意,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 41 宗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出租基本信息:
二、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出租用途:可用于乡村民宿、健康养老、共建共享住房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严格禁止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三、使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承租。
欢迎有承租意向的申请人到杨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协商洽谈。
联系人及电话:
刘琳力 13571951362
王 超 1879278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