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国土资登发[2018]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省厅特制定了《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5日
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8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和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职转办函〔2018〕25)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对企业、来陕投资客商、企业员工和引进特殊人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服务工作,全面提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企业、来陕投资客商、企业员工和引进的特殊人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努力减少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 6月底前实现一般登记类型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复杂的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实施行动计划。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工作要点,将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任务列入对各市国土资源局的年度考核指标。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地要制定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便民利民、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低、业务建设不到位、违反廉政纪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为企服务质量明显改变。(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推进“一厅办理、集成服务”建设。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有效衔接,12月底前12个市50个县(市、区)要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一厅办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资料齐全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创建百佳示范窗口。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指标体系》为标准,打造“陕西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整合登记资料、压缩办理时间,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质增效便民利民。(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建立企业座谈与回访制度、疑难案件会审制度。召开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的需求和意见,对企业进行上门回访,收集问题和建议,加强与企业互动,提升服务质量。对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存在的疑难问题,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讨论,主动协调形成处理方案,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研究解决,防止问题久拖不决。(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六)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平台功能,优化业务流程,12月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利用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逐步实现登记业务网上受理,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创造多层次便捷服务环境。做好8月底前向部、省第二次汇交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准备,不断完善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力争年底前各市县二次汇交中心城区成果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拓展与登记业务相关的公安、民政、住建、税务、工商、法院、公证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规范开展权籍调查,推进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推进对分散登记时期产生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方便企业、化解矛盾、分类处理、完善规范的原则,加快问题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经常性巡查和专项督查,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各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展政策法规解读,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