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豪王养生酒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杨管国用〔2014〕第38号,土地坐落于凤凰路以北,东新路以东)。现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30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的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书证资料。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办土地登记。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2月22日
陕西豪王养生酒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杨管国用〔2014〕第38号,土地坐落于凤凰路以北,东新路以东)。现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30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的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书证资料。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办土地登记。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