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路以南,加气站以东土地使用权原使用权人为陕西七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面积6804.92平方米,用途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证号:杨管国用(2008)第16号。根据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杨执字第00105号,该宗土地使用权已被拍卖处置,现对陕西七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杨管国用(2008)第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作废。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五胡路以南,加气站以东土地使用权原使用权人为陕西七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面积6804.92平方米,用途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证号:杨管国用(2008)第16号。根据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杨执字第00105号,该宗土地使用权已被拍卖处置,现对陕西七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杨管国用(2008)第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作废。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