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陵街道办事处元树村村民委员会的土地确权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确权登记发证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地号 |
土地证号 |
权属性质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
1 |
杨陵街道办事处元树村村民委员会 |
610403004002JB00031 |
杨集用(2015)60号 |
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机关团体用地 |
220.57 | |
2 |
杨陵街道办事处元树村村民委员会 |
610403004002JB00076 |
杨集用(2015)61号 |
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机关团体用地 |
186.28 |
对以上公告事项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15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书面复核,并提交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9-87012335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