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杨国用〔2010〕第0055号、杨国用〔2010〕第0056号土地证的通告

陕西豪王养生酒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丢失补发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凤凰路以北、东新路以东、秦宝食品有限公司以西,面积36354.67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杨国用(2010)第0055号和杨国用(2010)第0056号,使用权人:陕西豪王养生酒业有限公司。因不慎遗失,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通告注销土地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对本通告内容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补发手续。

  联系人:高朝国

  电话:029-87035312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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