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陕0403执108号之二,杨凌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杨凌示范区新桥南路11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让号:杨管国用(2010)第39号)以及地上房产(证号为:杨房权证2012字第02043号、杨房权证2012字第02044号)所有权归买受人吴静所有。因原土地、房产使用权证书未收回,现对杨凌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杨管国用(2010)第39号及杨房权证2012字第02043号、杨房权证2012字第02044号使用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