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公租房承租人:

        为做好公租房管理,切实保障示范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等政策的通知》(杨保障房办发〔2018〕5号)和示范区统计局《2020年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区今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不超39615元,单身人员为上述标准1.1倍,即年收入不超43577元(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