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提高示范区城改办行政效率,助力“追赶超越”,现根据《2017年示范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2017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公开形式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类别,不同情况下分为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和固定公开三种形式进行,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知晓、办事和监督。具体采取以下方式实行:一是通过单位设立的政务公开栏和政府部门网站对外发布各项公开信息;二是设立专项咨询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保持信息畅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三是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拆迁安置热点疑难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基层走访、咨询会、信访答复意见书、民主评议会等多种形式交流公开。
三、政务公开计划和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的公开。城改办组织机构、职责进行公开,并进一步完善现任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及办事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主要职能、任务分工等予以公示。
2、人事类公开。将单位人事任免、奖罚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人事情况,需在7日内及时公开。
3、动态信息的公开。 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政务信息等,通过门户网站不定时向社会及时有效、依法有序的公开,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满足群众或其他组织信息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
4、目标考核信息的公开。示范区管委会下达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5、预算决算的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经财政局审定通过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我办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要求公开的信息。
6、政策法规的公开。以稳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深化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搬迁安置与补偿等相关政策措施,需经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后,依法向社会予以公开的政策性文件, 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7、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按照示范区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我办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研究汇编工作,由示范区编办审定通过后, 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
8、信息发布制度公开。规范化建设和健全信息发布与审核相关制度,需及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9、政民互动公开。严格遵守时限的要求,在接收到群众来访信件后,4个工作日受理,15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解读和回应群众提出的疑惑和困难,切实做好网民互动,群众参与工作。
10、其他信息公开。领导要求与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
四、围绕重点任务,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示范区本年度政务公开《方案》中重点任务要求,将涉及我办任务逐一落实,以“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重点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负责的公开。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提升行动,逐栏目、逐条信息审查、清除空白栏目,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各科室主动承担做好政务信息传送工作,确保每月发布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制度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负责制,办公室负责主抓,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政务信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发布。同时,根据我办实际,由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考核标准,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人员工作考评。
2、健全公开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全面细致的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审核制度、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重点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公开效果,增强工作着力点,实现规范化的主动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一年至少2次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公开方向,提高和指导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自学为主,政务公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业务素养,努力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