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搬迁群众安置房移交工作

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关于全区搬迁群众安置房移交工作

程序

 

 

为了全面加快全区搬迁安置群众回迁安置工作,完善安置房移交工作存在的问题,经示范区城改办会议研究,出台此项工作操作程序,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安置房接交前期准备工作程序

1、示范区城改办负责总协调房屋接交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并监督接交。

2、示范区城改办、城投公司、乡镇负责监督,由城投公司组织,物业办,施工队共同对楼体的公共部分,电、水等设施进行查看。

3、查看完成后,由物业办对查看的楼体提出整改意见,施工队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示范区城改办,城投公司、乡镇负责监督;小区物业办,施工队签订接交单,物业办进入管理。

二、安置房移交后期办理程序

5、物业办进入管理后,应对小区的水,电,气,电梯进行申报登记开户。

6、示范区城改办监督,城投公司,乡镇组织协调乡镇安置办,开具住房交接单,由物业办与住户签订装修协议,通知施工队凭交接单给住户交接。

7、住户的房屋出现问题由小区物业办进行现场查看,属需施工方维修的,物业办出具保修单,施工队接单后进行维修工作。

三、对电梯进行专项验收及移交。

四、建设资料图由城投公司移交小区物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