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搬迁户:
为制止搬迁过程中违规抢盖和乱装修行为,杜绝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经研究决定:对农村村民自建房屋二层以上(不含二层)和附属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室内隔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间隔不足3米一律不予补偿,严格执行房屋建筑等级标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补偿时予以扣减。
杨陵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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