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我省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5月31日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按照示范区管委会的贯彻要求,拆迁办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及时抓好落实工作。
一、对示范区今年的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了检查清理。所有的搬迁改造项目都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由村上提出搬迁申请,示范区城改办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和搬迁计划,严格审核后批准执行。改造建设项目履行立项、方案审批、土地和规划审批等规定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对李台村和徐东湾,徐西湾村由开发商承担的的改造项目,加强拆迁资金监管,确保补偿安置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
二、西宝高速改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示范区国土局和拆迁办统一组织,依法进行。认真履行告知、确认等程序,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认真做好征地赔付工作,地面附着物清理登记工作经户主确认后,全部采取支票实名制支付到户。目前1500多万元的清苗款全部发放到户,2100多万元的征地款支付到村集体,确保征地金不截留、不挪用。对因征地需要拆迁的60余户群众和单位的1.5万平方米房屋,全部按照示范区赔付标准进行评估赔付,并把过渡安置费用及时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待住户搬离安置后,再实施拆迁。
三、在搬迁改造工作中广泛深入的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好人口登记、评估赔付、安置选房和各项公示工作,确保“阳光拆迁,和谐改造”。注重群众诉求,做好信访接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通过咨询答复、信访接待、领导接访等多种途径建立搬迁改造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共处理因拆迁引发的各种信访事件26起,都能区别对待,及时认真处理。对因拆迁引发的4起上访事件,及时介入,摸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全部按期顺利解决。保障了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杨凌建设和民生改善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