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郭社荣主持召开党工委、管委会2014年第9次班子会议,听取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关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修订了《党工委管委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关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各级纪委关键是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承担起监督的责任,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主责,突出主业,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把中央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会议确定,要按照中、省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继续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确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对《党工委管委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办法》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原则,坚持把年度综合考评和季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把总体工作考评和单项工作考核相结合,重点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创新考核机制,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符合实际,为加快“四个杨凌”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