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同志主持召开2018年第2次党工委委员会议

5月29日,党工委书记李婧主持召开2018年第2次党工委委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听取了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丰富、语言深刻,全面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程和经验启示。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落实“三项机制”为抓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混日子的干部腾位让贤,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广大干部要增强“八种本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深入一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上,党工委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梁家河》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