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九红主持召开2019年第2次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杨凌示范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及我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杨凌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意见。
会议指出,建设“四好农村路”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工作,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全域城乡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推动,力争做出样板,在全省甚至全国争做标杆。
会议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中省关于稳就业有关政策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升就业环境和质量,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会议指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加大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帮助残疾儿童家庭及时准确知晓康复救助政策,优化救助工作流程,让每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享受康复救助政策。
会议强调,在我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上,杨凌运动员收获4金1银佳绩,为示范区增光添彩。为了鼓励运动员和教练员在今后的各类体育运动比赛中创造更大更好成绩,会议决定对在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按照每面金牌10000元,每面银牌5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会议还研究了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杨凌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杨凌天然气价格调整意见》《2019年加油加气站建设计划的意见》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