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7年低收入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包村部门:

现将《杨凌示范区2017年低收入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杨凌示范区2017年低收入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低收入户退出工作,根据《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陕脱贫发〔2017〕21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当年新识别低收入户当年不能退出的要求,通过精准计算低收入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将2016年识别的继续帮扶户中符合退出标准的,按程序退出低收入户范围,确保低收入户精准退出率达100%。

二、退出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

(二)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三)坚持结合实际、宽进严出。

三、退出标准

(一)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9000元标准。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算周期,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9000元标准。低收入户退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由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工作组逐户进行核实测算,经低收入户签字认可。

(二)有安全住房。低收入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A级或B级标准(参照《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有关规定)。农村“C、D”级危房,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2013〕104号)规定的标准。

(三)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低收入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家庭贫困导致不能入学或辍学(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休学的除外)。

(四)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低收入户家庭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有安全饮水。低收入户家庭实现自来水到户,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工作步骤

低收入户退出工作自2017年12月25日开始,2018年1月25日前结束,按照综合研判、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抽样检查的程序,分8个步骤实施。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前,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各镇(街道)工作队、各村(社区)要分级召开会议,对低收入户退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专题培训。

(一)综合研判,提出初步名单(2018年1月5日前完成)。一是计算核实收入。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负责,组织镇(街道)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会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和包抓帮扶干部,按照《杨凌示范区低收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办法》(见附件),精准计算低收入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二是提出初步名单。召开村(社区)“三委”扩大会议,对照低收入户退出标准,综合研判低收入户家庭情况,研究提出本村(社区)2017年退出户初步名单。三是做好思想工作。村两委会成员、驻村工作组和帮扶干部要与初步名单中的低收入户充分沟通,做好思想工作。

(二)严格程序,组织民主评议(2018年1月8日前完成)。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参照《杨凌示范区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办法》规定的民主评议会议流程,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退出户初步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后,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及时召开“三委”扩大会议,根据低收入户退出民主评议结果,研究确定本村(社区)2017年拟退出户名单。

(三)复核认定,签订退出承诺(2018年1月9日前完成)。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按照低收入户退出标准,复核认定家庭有关情况,填写《2017年低收入户退出村级核实表》,并签订低收入户自愿退出承诺书。

(四)村内公示,申报退出名单(2018年1月16日前完成)。对复核认定的拟退出户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街道)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五方签字确认后,在村(社区)显著位置公示7日。对无异议的由五方签字后,向镇(街道)申报拟退出户名单。公示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公示。

(五)镇办核查、确定退出名单(2018年1月18日前完成)。由镇(街道)组织镇(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和驻村(社区)工作组成员,对村(社区)申报的拟退出户实地进行全面交叉核查,最终确定退出户名单并向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申报。

(六)区级抽查核实、镇办批准退出(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组织对各镇(街道)申报的拟退出户实施入户抽查核实,抽查比例每个镇(街道)不少于30户。对经核查符合退出标准的,由镇(街道)批准退出,并在其所在村(社区)公告7日。对经核查不符合退出标准的不予退出。

(七)上报备案,平台标注退出(2018年1月21日前完成)。对批准的退出户,镇(街道)及时向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上报备案,由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在大数据平台中做退出标注。

(八)认真总结,做好跟踪服务(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一是认真进行总结。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各镇(街道)工作队要对退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总结不足。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低收入户退出档案资料以户为单位收集整理,以村(社区)为单位存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核实相关资料、低收入户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民主评议相关资料、低收入户退出村级核实表、低收入户自愿退出承诺书、公示公开相关资料、镇(街道)认定各村低收入户退出文件、村(社区)“三委”扩大会议相关资料。三是抓好跟踪服务。要不折不扣地抓好退出户的跟踪服务工作,帮扶政策延续享受1年。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低收入户退出工作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各镇(街道)工作队要高度重视,建立由镇(街道)工作队具体指导、工作队成员分片包抓、各村(社区)党组织牵头负责,村(居)委会具体组织,驻村工作组密切配合的退出工作机制,确保低收入户退出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程序。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和工作步骤,不降低标准、不简化程序,确保退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让低收入户满意。各村(社区)召开相关会议要严格按参会人员范围参加,不得随意缩小,做到参加会议有签到、会议内容须签字、确定事项可查询。

(三)做好群众工作。各镇(街道)要深入广泛走访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和老干部、村民代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退出工作的意见;要突出做好退出户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特别是退出户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检查。各镇(街道)、村(社区)在低收入户退出工作检查核实中,必须及时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搞好配合。对退出工作中存在数字脱贫、违规操作和发生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下载:附件1:杨凌示范区2017年度低收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办法.doc
附件2:低收入户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低收入户退出村级核实表.doc
附件4:低收入户退出核查的请示.doc
附件5:低收入户退出交叉核查表.doc
附件6:低收入户退出抽查核实请示.doc
附件7:低收入户退出抽查表.doc
附件8:低收入户退出公告.doc
附件9:低收入户退出批复.doc
附件10:低收入户退出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