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确定2018年度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就业扶贫示范园区)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十八大“鼓励创业”方针和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加快推进市场化创业孵化工作,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今年,我厅根据“坚持标准,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在成效,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推荐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的程序,确定了24个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附件1)和8个陕西省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就业扶贫示范园区)(附件2)。

各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7〕43号)要求,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创业服务,提升孵化成功率。要加强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创业孵化效能为引领,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帮扶以大学生为重点,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下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稳定就业,示范引领全省创业孵化工作,为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的创业服务新格局,做出更多积极贡献。

附件:

1.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24个).doc

2.陕西省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就业扶贫示范园区)名单(8个).doc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