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办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成立了以主任李恒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张健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金融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特制定了《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明确2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一位同志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另一位同志进行初审并报领导签批后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办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在公开基础政务信息的同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对涉及示范区金融战略、金融规划、部门决议、制度建设等内容在网站、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公开。整合区内各金融机构信息资源,建立了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示范区金融信息报送、重要政策法规解读等多种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了信息采集、发布和监督保障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对本办年度目标责任书、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群众关心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三)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本年度,我办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我办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2017年度充分利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杨凌时讯、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新浪微博(杨凌金融)等平台依法按时公开信息,各平台内容更新及时正常。更新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权力清单以及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及非法集资现相关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特别是金融知识宣传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通过利用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群发防范短信、在人群集中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防范知识等方式,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度,我办网站全年发布信息49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数3条,工作动态30条,服务承诺2条,目标责任书1条,财务预决算数2条,各级政策法规19条。全年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示范区金融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等类别。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 |
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 | 件 | 19 |
制发文件总数 | 件 | 3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 |
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信息数 | 条 | 57 |
2.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 | 条 | 5 |
3.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 | 条 | 52 |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收悉2条网民咨询事项及建言献策类信息1条,均及时沟通反馈办结。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主要工作均已在2017年金融工作年度工作报告中总结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金融办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杨凌示范区金融办全年未收到杨凌示范区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和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示范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办人员紧张,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均为临时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7035609)。
附件下载:杨凌金融办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