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我局围绕省厅和示范区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三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紧抓民生改善,着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市场监管、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六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人社局各中心服务大厅都选择业务骨干到服务窗口工作;建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机制,统一编制公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办理流程、申请表格等材料;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结等相关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每季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网站共开设机构概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党史工作、政策法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网络访谈10个板块,全年共发布信息10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4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数 2条,公开文件102条,服务承诺3条,目标责任书 1条,财务预决算数6条;人事信息19条;就业创业92条;社会保障43条;党史工作83条;各级政策法规702条,其中法律10条,法规26条,规章99条,规范性文件567条。全年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示范区人社局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情况、人事信息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等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同意公开答复6条;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年未发生与人社局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转发中、省就业政策,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解读相关政策。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及时公开、解读返乡人员、大学生团队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通办范围、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其他方面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相关目标和措置,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能够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并结合实际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意见建议。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政策性和规划总结性信息发布的较少,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针对存在问题,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加强工作力度,确实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良好桥梁,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管理。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真实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布。同时严格审批,及时公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群众知晓、支持并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来,促进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人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