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资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示范区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日常工作,以国资监管日常业务为基础,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我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国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抓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二)多样化开展公开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国资委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国资委政务网站动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全方位反映示范区国资监管工作动态,展示工作风采。二是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水利法规和办事程序。2017年我们利用活动日,展开了《水法》《防洪法》《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宣传了水灾害防治、抢险等知识,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护水意识。三是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开了水务发展动态,倾听各方面的建议意见,促进水利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落实责任,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二是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学习,增强信息公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委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公开范围涉及国企党的建设、政策法规、国企改革、通知公告、国资监管、企业动态、预算决算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完成相关工作。

(六)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七)“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我委未接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国资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国资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杨凌示范区国资委

2019年2月15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